成 功 案 例

2021/05/18

「網路行銷使用照片,遭提告侵害著作權,經真亮法律事務所協助,獲【不起訴】確定!」

 隨著時代進步,電子商務已經是大勢所趨,線上購物的特色就是要讓消費者在線上(透過手機、電腦等)可以看清楚商品細節,因此提供美觀、清晰的照片是電子商務當中很重要的一環,但因為照片為著作權法規定的圖形著作,因此就會涉及到法律規定,因此有太多不能預期的狀況,發生時往往都是意想不到。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經營電子商務網路購物,但因商品來自大陸,因此於網站上架商品時,當然會使用原廠網站的商品照片,但因為對於照片的授權沒有清楚約定,於台灣銷售時,竟然有另一人主張行使相關商品照片的著作權,並遭到他人提告侵害著作權,當事人本於迅速息事,因此選擇和解,豈料,他人再以另一個網站出現照片為由,再提告一次。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分析,告訴人未必是實際擁有著作財產權,但是使用他人著作,就是不對的行為,但是本案前有和解,應該不能再提告。偵察程序進行時,林亮宇律師提出不管對方授權與否,竟然已經和解就不得再提告,經檢察官採納,作成【不起訴】處分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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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類型: 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