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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與小強皆是桃園人,在台北工作而認識,雙方很快陷入熱戀,並決定在民國95年8月1日結婚,婚後雙方選擇居住在台中,並於隔年生下愛的結晶小小文,一同住在台中市西區五權路。怎料婚後小強開始以不適應婚姻生活
大部分的人都以為,想要離婚、爭取扶養費、贍養費等,一上法院就要交裁判費給國庫。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家事事件上法院,法院竟然免費幫您調解,而且效力還和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
家事紛爭多具有私密性,為了盡可能的解決家庭間理性與「非理性」的感情糾紛,2012年1月11日公布的家事事件法第23條規定,除同法第3條所定丁類事件外,於請求法院裁判前,應經法院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