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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亮法律事務所115年職場霸凌新制專題系列-4:115年霸凌新制已上路!收到申訴的第一時間 ,人資必備的「標準SOP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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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 則》已正式上路實施。這項被譽為「企業管理大洗牌」的新制,讓全台的企業主與 HR 正處於 集體的極度焦慮中。

「亮宇律師,我們主管只是按照公司規定要求員工執行績效改善計畫(PIP),結果部屬當天 下午就大哭投訴被職場霸凌,還威脅要直接去勞檢舉報公司,甚至要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我們 該怎麼辦?」這是最近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經常接到的緊急諮詢電話。

新制上路後,辦理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已不再是企業的「選配」,而是「法定義務」。當公司 收到申訴的24 小時內,如果人資依然沿用舊思維,企圖用「私下搓掉」或「直接套用性平會 範本草草處理」,企業面臨的將是高達 3 萬至 75 萬元的行政罰鍰;若不幸導致員工罹患精神 方面的相關疾病,重罰更可能提高到 450 萬元,且企業負責人姓名還會被公開揭示,讓品牌 聲譽毀於一旦。

面對來勢洶洶的申訴,人資該如何建立起合法、嚴密且符合公司利益的「標準SOP程序」? 處理勞資爭議調解與訴訟超過 12 年經驗的林亮宇律師提出案例,解說法律規定與絕不可跨越 紅線。 
 

案例直擊:一封匿名投訴信,引爆了跨國公司的災難

A 公司是一家擁有超過200 名員工的跨國科技企業。某日,人資信箱收到一封基層員工的申訴信,指控部門經理在工作群組中公開辱罵他「沒帶腦袋上班」,甚至在深夜發送「你根本沒有 價值、是垃圾、媽寶」等嚴重貶抑人格的訊息。

人資主管收到信後,認為這是部門內部溝通不良的偶發摩擦,於是採取了以下行動:
1. 私下約談該名經理,經理表示這只是因為員工帳務錯誤而焦急生氣的情緒宣洩,並非故意霸凌。
2. 人資為了「息事寧人」,在未徵得申訴人同意下,強行安排雙方當面對質、互相道 歉。
3. 申訴員工認為公司刻意偏袒主管、蓄意「吃案」,且對質過程讓他受到二次傷害,憤而離職並向勞動檢查機構舉報公司違反職安法。


林亮宇律師深度解析:A 公司踩中了哪些法律紅線?

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指出,在司法實務上,主管公開辱罵或深夜用訊息轟炸「垃圾、媽寶」等行為,已被法院定性為逾越業務合理範圍的職場霸凌。然而,本案中最嚴重的災 難不止在於主管的言行,而在於人資人員在處理程序第一步就錯誤了,後續可能還違反以下法令規定
致命錯誤一:未依法定時限登錄與回應 新制規定,僱用10 人以上的企業必須設置申訴管道。 接獲申訴後,必須在 10 個工作天內決定是否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訴人;決定受理後,更必須在7 個工作天內通報勞動部登錄系統。A 公司私下搓掉,直接構成「吃案」的違法事實。

致命錯誤二:違反保密原則與強迫對質 《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明文要求,調查過程必須 以「不公開方式」為之,且絕對禁止令當事人間進行對質 。人資強行安排面對面講開,直接違 反保密與保護義務。

致命錯誤三:顯然該公司極可能根本不知道調查小組成員資格 對於 100 人以上的企業,法律 強制要求成立調查小組時, 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且內部成員必須接受至少3 小時的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 。若成員未受訓或比例不符,將來該調查報告在法律上即屬無效, 勞檢機構有權命雇主重新調查。
 

正確管理對策:收到申訴的第一時間,人資必備的 3 大防線

為了避免企業因程序瑕疵而陷入公部門裁罰與民事連帶賠償的泥淖,林亮宇律師帶領真亮法律 團隊,為企業主與 HR 提出具體操作建議:

1. 嚴守法定「受理與登錄時效」

建議在收到申訴後的 24 至 48 小時內,人資應立即確認申訴資料是否具備真實姓名及具體事 實。若資料不全,應通知限期補正,切勿直接拒絕受理。一旦確認受理,請務必在10 個工作天內發出書面受理通知 ,並於7 個工作天內完成主管機關系統的初報登錄 。將行政程序標準 化,是阻絕勞檢開罰的第一道防火牆。
 

2. 落實「安全隔離」,嚴禁實質報復

新制賦予雇主在知悉霸凌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適當措施。人資應優先考量申訴人的意願,採 取職務調整、工作地點變更或彈性居家辦公(WFH)等物理性隔離。但請特別注意: 所有的 職務調動必須符合《勞基法》調動五原則,絕對不可將隔離變相轉為「降調、減薪」等報復性 處分 。
 

 

3. 組建「無瑕疵」的外部調查小組,善用中立專業資源

特別是 100 人以上的企業,千萬不要貪圖方便只由單一人資或高階主管來評判案件成立與 否。請務必依新制籌組至少 3 人的調查小組,並從勞動部建置的專業人才資料庫中遴選二分之一以上的外部專家參與。同時,確保內部的調查委員皆已完成 3 小時的法定教育訓練,以 確保調查報告具備無懈可擊的法律效力,防範後續的申復與訴訟風險。
 

讓真亮法律事務所成為您的法遵後盾

林亮宇律師表示,職場霸凌新制的上路,固然為企業帶來了龐大的法遵壓力,但也正是公司重 新審視管理界線、升級組織文化的契機。合理的績效要求與合法的差勤督導,本就不該被無限 上綱為霸凌;關鍵在於,當爭議發生時,您的企業是否擁有一套經得起法院與主管機關檢驗的 「處理機制」。

林亮宇律師擁有 12 年以上專職處理勞資爭議調解與訴訟經驗,帶領八位經驗豐富的律師、五 位專業資深助理團隊,辦理超過 3,000 件訴訟案,曾向超過 200 家業者之高階人資與經理人 講授「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我們深知企業在面對新法時的痛點,能為企業提供最精準的 防禦防線。

💡 真亮法律事務所常年法律顧問與專屬服務:

1. 草擬/審閱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辦法 :為企業量身打造兼顧「合理管理權限」與 「新法合規」的內部規章。
2. 企業包班特訓課程——「合法合理管理與紅線宣導特訓(3小時實戰課)」 :這絕非一 般主管機關辦理的 3 小時特定調查小組訓練,而是側重於事前預防、溝通技巧提升 (拆除語言地雷)與合法管理的實戰特訓,讓第一線主管既敢於落實績效,又能完美 避開法律紅線。

不要等到收到勞檢罰單或被員工提起民事訴訟,才來補救企業的程序漏洞。現在就聯繫真亮法 律事務所,讓我們協助您建構最穩固的法律遵守防線。
● 事務所名稱 :真亮法律事務所
● 聯絡電話 :04-2305-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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