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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雖已約定未成年子女照顧方式與探視權,但父親刻意阻擾,經真亮法律事務所協助,法院重新酌定母親探視方式確定!

  • 離婚雖已約定未成年子女照顧方式與探視權,但父親刻意阻擾,經真亮法律事務所協助,法院重新酌定母親探視方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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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日趨發展,人們的觀念也在不知不覺中劇烈改變,尤其是家庭、夫妻、父母子女間的關係該如何妥善處理,往往也考驗著每一個身在其中的人們。夫妻間因情感疏離而產生關係上的變化,常常會導致案件不僅單純是法律上的糾紛,也可能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照顧上的相關問題,真亮法律事務所的所長林亮宇律師對於家事法方面有非常多的辦案經驗,不僅能從複雜多變的家事案件中爭取當事人的最大權益,也能從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發,兼顧雙方的最佳利益,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的所長林亮宇律師……

 

👫一對夫妻原共同扶養兩位未成年子女,雙方離婚後,合意由父親單獨扶養,負主要照顧的責任,而母親有探視權。但母親後續再婚,父親因為情感上無法接受,就開始刻意阻擾母親與兩位子女探視過程。

 

🚨經母親委託辦案經驗豐富的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王雲玉律師及張馨尹律師,而林亮宇律師、王雲玉律師及張馨尹律師分析當事人離婚時的相關約定以及未成年子的就學位置與年齡等因素後,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酌定未成年會面方式,也在開庭中爭取最有效、最可行之探視方式,以保障母親得以行使或負擔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與義務,也能避免父親再次以各種理由阻擾探視。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家庭關係中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家事案件往往是複雜多變的,必須考慮到很多立場以及情緒,如果不幸遇到案件,務必要諮詢律師,並探討案件發生的過程,冷靜面對,切勿衝動行事。建議有任何法律問題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電話:04-2305-9595、 0975-53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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